重庆市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续贷即日起可受理,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办理。
一、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对象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重庆空放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县;
4.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2.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3. 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区县;
4.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金额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建卡、低保户子女为16000元),研究生重庆空放每年 最多可贷12000元(建卡、低保户子女为20000元)。
四、贷款方式
(一)续贷:远程办理
可通过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系统办理。
(二)新贷:现场办理
1.到场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母或亲属)两人重庆空放一同前往。
2.所需资料: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②录取通知书(高校新生);
③学生证(高校在校生),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高中学校时未预申请的提供)。
3.注意事项:
①进行现场办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佩戴口罩
②已申请补充贷款的学生无法正常登录在线系统,需到现场进行续贷办理。
4.提示:注册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有关资料,提交正式贷款申请,即可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高中学校未预申请的,另需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区县学生资助热线